cookieOptions = {...}; ‧ 手機攝影機或推動美國員警制度改革 - 3S Market「全球智慧科技應用」市場資訊網

3S MARKET

3S MARKET
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

騰訊科技 長歌

[摘要]借助攝影機,激進人士開發出了越來越多的應用,方便普通民眾攝錄和傳播警民互動影像。

手机摄像头或推动美国警察制度改革

在一些呼籲改革員警制度的人士看來,南卡羅來納州的一名白人員警,射殺手無寸鐵的黑人男子的影像,表明科技“武器”在他們的鬥爭中扮演了越來越重要的角色。

這其中就包括智慧手機的攝影機。借助這個“武器”,激進人士開發出了越來越多的應用,方便普通民眾攝錄和傳播警民互動影像。

“很多時候,只有當影像公佈於眾時,警方才會採取措施。”達倫·巴普蒂斯特(Darren Baptiste)說,他開發的iPhone應用Cop Watch,可以在使用者點擊圖示時自動開始錄影,並在錄影停止時,自動將其上傳到YouTube

47歲的巴普蒂斯特是多倫多的一名應用開發者。近幾年來,多倫多民眾曾經用手機拍攝了多起員警暴力執法事件,其中一些最終被定性為非法行為。他表示,在緊急情況下拍攝員警執法活動時,人們經常會手足無措——他們可能忘記按下攝錄鍵,也有可能不知道如何上傳影像,或者應該上傳到哪裡。

在某些情況下,員警還會強行沒收存有影像的相機或手機,而這種行為有時候是違法的。

巴普蒂斯特的這款應用是與多倫多維權組織Network for the Elimination of PoliceViolence共同開發的,其目的是方便人們錄製員警的各種活動,避免影像被警方沒收。一旦使用者將影像上傳到網路,該組織就會收到通知,其雇員隨後會進行評估。如有必要,他們還會將警方的明顯不當行為,通知新聞媒體和主管部門。

儘管之前也曾經有過許多普通民眾記錄下,警方的暴力執法影像,但南卡羅來納州的白人員警射殺黑人事件,卻凸顯出公民影像的重要性。

這段影像中的白人警官邁克爾·斯拉格(Michael T. Slager)最初表示,被害人沃爾特·斯科特(Walter L.Scott)因為刹車燈損壞而停車,後來在雙方的爭執中搶奪了他的電擊槍。而路人用手機拍攝的這段影片顯示,當斯科特逃跑時,這名警官向其連開8搶。本週二,斯拉格被控謀殺。

Cop Watch是眾多旨在幫助公民拍攝,並傳播警方暴力執法行為的智慧手機應用之一。2011年,在“佔領華爾街”運動期間,藝術家兼技術員詹森·范安登(Jason VanAnden)開發了“I'm Getting Arrested”應用,直需按一下按鈕,便可自動將文本資訊,發送給預先設定的一系列連絡人。

後來,在這款應用的啟發下,紐約公民自由聯盟也開發了“Stop and Frisk Watch”應用,以應對時任紐約市長邁克爾·布隆伯格(MichaelBloomberg)下令實施的各種強硬措施。

有了這款應用,用戶只需要按下AndroidiPhone手機框上的一個按鈕,即可直接錄製影像。該應用還會把錄影直接發送給紐約公民自由聯盟,由其進行評估。

“令人惋惜的是,我們原以為科技對有色人種的年輕人也將同樣有用。”紐約公民自由聯盟溝通總監珍妮佛·卡尼格(JenniferCarnig)說,“但實際上,如果你在紐約遇到員警時,把手伸進口袋去拿智慧手機,你可能會被擊斃。”

卡尼格表示,這款應用在去年的Black Lives Matter運動中被廣泛使用,那場運動的起因是手無寸鐵的弗格森黑人少年邁克爾·布朗(MichaelBrown)遭警方射殺。

這些事件也引發了外界對警方便攜執法攝影機的巨大興趣,這種攝影機會記錄警方與民眾的所有互動,而且會將影像上傳到伺服器,以供日後評估之用。美國總統奧巴馬呼籲撥款2.63億美元,為警方配備這種攝影機。

這種計畫已經得到了維權人士的認同,認為應該通過便攜攝影機和可穿戴技術監督警民互動。但具體應當如何操作,似乎並未達成一致。

“有人擔心員警、受害人和嫌疑人的隱私。”南卡羅來納州執法官員協會執行理事瑞恩·阿爾芬(RyanAlphin)說,他目前正在遊說該州議會通過兩項立法,以便為該州的基層執法人員配備便攜攝影機。

作為全美最大的兩家警察局,洛杉磯警察局和休斯頓警察局都在為所有執勤警員配備便攜攝影機,一些規模較小的警察局也在部署這類計畫。

民權律師斯科特·格林伍德(ScottGreenwood)專門關注警方的各種不當行為,他曾經就如何部署攝影機的問題,為多家警察局提供過諮詢。格林伍德表示,智慧手機攝影機的普及激發了警方對便攜攝影機的興趣。

“執法部門不應當單純依靠外部影像證據。”他說,“警方最好自己錄製影像,而最佳方式就是通過員警身上佩戴的攝影像。”

美國國家攝影記者協會總法律顧問米奇·奧斯特雷切(MickeyOsterreicher)表示,民眾拍攝視頻的行為基本不存在法律問題。他每週都會與拍攝者溝通,警方經常會要求他們停止錄影,但幾乎在所有情況下,警方的這種做法都是錯誤的。

“如果在公眾場所,你就有權利錄製自己看到的任何東西。”他說,“這是《憲法第一修正案》賦予的權利。”

只有在涉及安全問題,以及干擾警方執法的情況下,才會出現例外。警方可以要求拍攝者退後幾步,或者離開鬧市區等危險區域。奧斯特雷切表示,他經常為警方提供培訓,告訴他們在路人錄影時應當如何應對。

“年輕的警員比較容易接受,他們習慣了有人錄影。”他說,有人甚至認為,這可以幫助他們澄清不實指控,“年齡較大的警員有時會認為,這是在質疑他們的權威。”

目前為止,Cop Watch應用尚未搜集到警方不當行為的證據,使用量也已經降低。巴普蒂斯特表示,該應用推出的那一年大約吸引了2000人註冊,上傳的影片總量約為1000段,但多數都只是人們的測試影片。

“這是一款你不希望人們使用的應用。”巴普蒂斯特說,“它應當引發人們的討論:為什麼會出現這樣一款應用?”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0 comments: